为促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房县县委推行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制度。旁听对象包括乡镇(场)、县直正局级行政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的中心组。旁听组由县理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和专业人士组成,每次旁听一般有5—7人参加。旁听前,被旁听单位提前一周递交集中学习方案,明确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专题、材料、主持人、中心发言人、讨论题目等相关资料。旁听中,旁听组成员自始自终参加学习全过程,观摩、记录、审查学习程序、环节、质量,一般不安排领导讲话,现场不发表意见。旁听后,被旁听单位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旁听组成员集中对被旁听单位集中学习情况进行评估,肯定成绩,提出意见、建议,以适当的方式向被旁听单位反馈,并分阶段编发旁听通报。旁听采取轮流循环方式进行,每月旁听2—3个中心组,2004年安排旁听28个乡、局级党委中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