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动员在取得重大进展、发挥应有作用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国防动员必须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坚持并切实贯彻实施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改革开放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先后形成了邓小平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党的十六大后又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从而为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
人民战争思想,是中国革命战争实践的伟大创造,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核心和灵魂。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要求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这一根本规律没有改变。因此,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实施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动员建设发展实践的真实写照,又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动员建设发展之所以取得重大进展、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根本原因。
(二)国防动员必须以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1993年中央制定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军事战略方针,2004年又调整充实这一战略方针,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后,我国国防动员开始步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因此,推动国防动员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以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围绕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目标,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总体战略、军事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需要,从而把国防动员建设发展切实转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三)国防动员必须坚持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工作方针
早在1982年1月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与军队领导同志的谈话》中就明确指出:“国防工业有四句话: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以民养军”。1998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强调指出:国防动员是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重要组织形式;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能够利用民用资源的就不自己铺摊子,能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的就不另起炉灶,能依托社会保障条件办的事都要实行社会化保障,从而把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思想发展到了新的高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要在国家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的基础上迅速增强我国的国防实力,提高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综合效能,努力做到“一份投入、双重效益”,就必须坚持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工作方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
(四)国防动员必须坚持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工作定位
战时应战是国防动员建设的根本,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是国防动员功能的拓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动员系统充分利用掌握各类可动员资源状况,组织体系较为健全,法规制度较为完善,以及各类民兵预备役人员和专业技术保障力量纪律严明、工作突击能力强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编制和完善国防动员应急计划和预案体系,设计和完善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并实施针对性较强的国防动员应急动员演练,丰富和完善各种有助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国防动员物质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国家发展改革、民政、水利、农业、气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科学技术、财政金融,以及商贸、物资等领域的应急联动机制等,推动国防动员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从而加快了国防动员由以往单纯的“战时应战”工作定位,向“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工作定位的战略转型。因此,坚持、战时应战的工作定位,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动员建设发展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防动员工作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五)国防动员必须坚持军事部门提需求、动员部门搞协调、政府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国防动员工作运行机制,是国防动员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在各种因素制约下发生作用的机理及其内在运作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相结合,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各大战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和县以上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各类办事机构,而且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和规范化文件,逐步探索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度。在“军事部门提需求”方面,国家明确:总参谋部具有提出国防动员总体需求的职责,总后勤部具有提出军队后勤保障动员需求的职责,总装备部具有提出战时武器装备动员需求的职责,总政治部具有提出平时国防教育和战时政治动员需求的职责。在“动员部门搞协调”方面,国家明确: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是同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军队和地方各级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和国防教育机构,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各级发展改革和同级军事机关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协调国防动员中军事与经济、人力与物力、军队与政府等方面的关系。在“政府部门抓落实”方面,国家通过明确县以上各级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强化了各级政府在国防动员中的主体地位,理顺了军队与政府、中央与地方、总部与战区、平时与战时、供给与需求,以及国防动员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从而促进形成了良好的国防动员工作运行机制,推动了国防动员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国防动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和其他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推进国防动员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和其他创新方面,始终坚持并是注意正确把握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一是始终坚持并注意尊重战场规律,充分体现“战场因素”的牵引作用。二是始终坚持并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充分体现“市场因素”的推动作用。三是始终坚持并注意尊重科技规律,充分体现“科技因素”的带动作用。四是始终坚持并注意尊重信息运作规律,充分体现“信息因素”的主导作用。五是始终坚持并注意尊重人才规律,充分体现“人才因素”的智力支撑作用。六是始终坚持并注意尊重行政规律,充分体现“政策因素”的促进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意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才使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国防动员,走出了新境界,取得了新进展,开创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