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 明
“群众利益无小事”,已经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对于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比较重视,相关的保障机制也比较健全,而对群众的文化权益则往往关注不够,把它当作“软指标”,放在了次要位置上。那么,应当如何看待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呢?
群众利益是一个综合概念,有着丰富而具体的内涵,不仅包括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也包括群众的文化权益,三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从需求层次看,当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之后,人们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就会日益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与此同时,人们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扩大政治参与、丰富精神生活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可以从不同层面进行理解和把握。从宏观层面上讲,包括科学知识的掌握、价值观念的确立、审美愉悦的获得等;从具体层面上讲,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等。可以说,文化权益的保障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新世纪新阶段,我们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保障问题,把文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事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只有在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的同时,切实保障其文化权益,才能适应我国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