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兴海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是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也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关注民生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共同理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潮”中,更应高度关注民生。
一要树立观念固民本。检察干警必须树立民本观念,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检察工作的“根”深深地扎在人民群众之中。在执法办案中,检察干警要努力改变传统执法冷、硬的外观,树立“简、快、短、优”的民本理念:“简”,就是指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形成联动式、一站式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快”,就是指提高工作效率,相互协调形成快速处理机制,用最短的时间解决人民群众的紧急事;“短”,就是指缩短工作时限,在严格遵守办案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工作时间,决不让涉及民生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受阻;“优”,就是指要在热情服务的同时注重服务质量,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标准。
二要打击犯罪保民安。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各项民主政治权利。检察机关应当通过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公诉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包括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增加群众的安全感。
三要强力反贪凝民心。检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的要求,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围绕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中,要做到 “两个注重”,即:注重查办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件;注重查办与民生密切相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探索 “大预防”工作格局。与相关部门、战线建立主动性对口联系机制,以 “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开展系统的预防教育。与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建立普遍性基地式教育机制,借助培训机构的固定阵地,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培训课程,进行规模化、长期化的预防教育。与职务犯罪的多发、易发部门建立针对性长效联系机制,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要宽严相济促民和。检察机关在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该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落实社区矫正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同时,要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要阳光说理顺民情。在服务和改善民生的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将检察业务、工作程序、处理决定的理由全面实行说理制,从法理、情理、事理三个方面,向人民群众说明检察机关不捕、不诉、不立、不抗诉决定的理由,让检察工作实现 “办案透明化”、 “程序阳光化”。工作中要积极推行 “三方说理”机制,通过向案件的侦查人员、侦查部门负责人说理,与侦查部门达成共识;通过向被害人、申诉人、控告人说理,化解矛盾,安抚群众的抵触情绪;通过向人大、政协等监督机构说理,阐明理由依据,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度。
(作者单位:房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