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狠抓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实施“勤政为民”工程,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强化服务意识。在深入开展“整顿作风、提高执行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引导干部把思想观念从传统的“重管理”转变到“重服务”上来,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推行“阳光政务”。整合行政资源,设立了一站式的“行政服务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开通“市长热线”和市委总值班室,组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机构等等,进一步优化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成立了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清理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建成了十堰政务网站,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政府部门的办事程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改进政府作风。加强市长公开电话接办力度,坚持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企业评议政府部门”、“社会公众评议政府机关”、“行风热线”等活动,特别是市纪委与市广播电台合办的“行风热线”栏目,不但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还多次受到了中央、省的充分赞许和肯定,目前已办成了闻名全国的品牌栏目。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已初步形成。
 
 
 
         十堰市委、市政府认真推行依法治市方略,广泛开展“平安十堰”创建,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正在建立。
   坚持抓基础,进一步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全市乡(镇)、街办和社区居委会都建立了民事调解委员会,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了厂、车间、生产班组三级企业调解网络。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严打”、“重点整治”、“综治宣传月”、“市企共建”、“平安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基本实现了“发案少、治安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坚持不懈地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认真做好“法轮功”习练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未发生“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上访、闹事现象。
   认真抓好“四五”、“五五”普法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参加考试率达到85%以上,合格率达到98%以上。十堰市已连续多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市称号。
 
 
 
         共铸诚信,共建文明,是十堰得以快速发展的助推剂,也是展现城市魅力的形象体现。近几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大力加强诚信十堰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得到了不断完善。
   加强对全社会的信用文化教育。通过大力推行诚信教育,切实把信用意识灌输到每个人的思想观念中,努力实现人人诚实守信,共铸诚信共建文明目标。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强化政府、金融、税务、工商信用为切入点,健全完善了企业信用评估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信用制度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交易规模以及提升十堰信用声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全市广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文明城信市场”等评选活动。设立了投诉站和“12315”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知识培训。大部分大中型商场和超市向消费者作出了“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实行了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和零风险服务。
   狠抓企业和个体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建设。在企业和个体户中开展了“重合同、守信誉”、创建“文明民营企业”等活动,在农村开展了“信用乡镇”和“信用农户”争创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大力营造了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十堰市委、市政府把打造人文十堰,作为建设文化大市的重点工程来抓,突出人本理念,坚持“创建为民”和“为民创建”的工作方针,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已经形成。首先,开展了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此如: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的“大家小家是一家、文明城市靠大家”、“你我同携手、共建文明城”等活动;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交通双十”评选活动;以“文明十堰、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公民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等等。其次,大力开展培养、宣传、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先后组织了“十大感动十堰人物”、“道德模范”、“十大孝子”等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了全国十大女杰胡安梅、全国现代工人先进代表王涛等等;第三,牢牢把握“让群众参与、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的导向原则,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热点、最现实”的事情做起,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第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养成道德好习惯,我做合格小公民”、“城乡少年共成长”、“十万图书进山村”和“十堰市十佳少先队员”、“青年卫士”争创“十星级少先队员”等活动。第五,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失学儿童,进行希望工程建设等。在机关干部中招募“爱心妈妈”,努力营造互助互帮互爱的新型人际关系。第六,挖掘历史资源、传承历史文化。在注重汽车文化等现代文化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推广武当道教、伍家沟故事村、吕家河民歌村、郧阳人化石以及汉水文化、房陵文化、流放文化等传统历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不断加强。  
         基础完善、功能齐全、生活富裕、安居乐业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根本目的。长期以来,十堰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上不断下大力、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品牌,基本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区20多条主干道先后改造,快速推进40平方公里的崭新城区建设,高标准开发建设了多个工业园区,城市面貌、实力大大改观。各种广场、大学城、博物馆、体育中心、美术馆、图书馆、游泳馆、羽毛球馆等文化、教育、体育设施齐全配套。2007年,人均GDP4.8669万元,GDP增长率1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779元,几年前就已经实现了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月补助标准仅次于省会武汉市。全市建有老年人公寓、老龄大学和为老人服务“星光计划点”100多个。2007年,十堰位列全国宜居城市第三名。2008年,十堰再次入选美国“福布斯”杂志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榜,湖北只有省会城市武汉和十堰两座城市被评上,这是全市人民长期努力的结晶和成果。  
 
 
         十堰地处鄂、豫、渝、陕交汇处,是一座南与重庆毗邻,北倚秦岭西安,西靠大巴山麓的山城。十堰市委、市政府围绕“山水城、园林城、生态城”目标,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和景观工程,形成了以游园景点和单位庭院绿化为点,主次干道绿化为线,城区山峦沟壑绿化为片的点、线、片相结合的立体绿化网络,实现了山上森林覆盖,山下绿地成荫,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目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7%,绿地率45.4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72平方米,长达近10公里的百二河绿化带和健身长廊已成为十堰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节能减排、保护“母亲河”等活动,一座“城在山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园林城市已初具规模,为可持续发展积蓄了后劲和力量。十堰市是整个中部地区第一个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  
 
 
         以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文明创建,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既丰富多彩又扎实有效。十堰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取得1991年省辖八市文明城市竞赛活动第一名的佳绩以来,始终瞄准一流目标不放松,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止2007年底,十堰市已获得湖北省文明城市“五连冠”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光荣称号。自2005年以来,全民动手,全市动员,举全市之力,通过印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签定责任状等形式,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了全市人民的共识和共同任务。由此,一个职责明晰,任务明确的责任考核和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指标的创建体系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上,各级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实际特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