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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十堰这些车辆被依法扣留,车主请尽快前往处理

时间:2026-03-06 16:48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1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到违法行为地交管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2026年1月违法暂扣车辆公告

大队(12

摩托车(1):十堰923845

无号牌电动车10车架号:D400-21   D400-7  D400-48  D4001-17  D4001-05  D4001-06  D4001-01  D4001-09  D4001-12  240516689

无号牌无车架号三轮电动车1宗申牌 蓝色

大队(6

摩托车(5): 鄂CM7521  鄂CCB701  鄂C38025  鄂CJT738   鄂C3Z151

无号牌三轮摩托车1车架号:903602  

大队(1

无号牌电动车1车架号:D29629    

大队(1

无号牌无车架号三轮摩托车1红色大阳牌

机动大队(1

小型汽车1鄂CA250W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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