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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建议提案办理系列报道⑰ |为群众就医减负 ——十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达415项

时间:2026-01-07 08:18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常斌

1月4日,家住郧阳区的李大爷到市太和医院就诊时,该院医生直接调阅其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就诊时的检查结果,免去他重复检查的麻烦。“这种方式十分方便,既省时又省钱。”李大爷说。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持续扩容增效,有效打通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2025年,我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互认项目达415项,其中检查项目增至293项、检验项目增至122项,全年检查检验报告累计共享调阅20.49万次、互认5.89万人次,为群众节约费用1123.79万元。

委员提案:搭建医院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平台

2024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黄娟提出《关于搭建医院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平台杜绝重复过度检查降低居民医疗负担的提案》。该提案指出,我市各家医院医学检验结果与影像资料互不认可,消耗医疗资源,增加居民医疗负担,“检查多、检查贵、重复检查”问题长期困扰就医群众。

为此,黄娟建议:加快推进“数字十堰”与智慧医疗深度融合发展,打通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与影像资料共享互认的堵点难点,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强化信息支撑,搭建十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汇聚市域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大数据库,实现医学信息结构化存储,打破“医疗信息孤岛”。明确认哪些、怎么认,细化明确共享互认规则,属于互认范围内的检查检验结果,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对上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应予以认可。纳入医改重点整治范围,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医疗机构主动开展共享互认工作的积极性。

部门行动:纳入改善就医“十项措施”

收到该提案后,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24年5月,市卫健委出台改善就医十项措施,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纳入其中。2024年6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互认项目、互认条件以及支持政策等,在全市同级医院、下级对上级医院、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等实行互认。2024年8月,市卫健委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根据《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工作实施方案》,分批推进市、县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各医疗机构全面接入“健康湖北”公众服务平台。

在新增互认项目中,市卫健委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原则,持续推动新增互认项目。

成效显著:34家医疗机构接入互认系统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带来的不仅是就医便捷,更能在危急关头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前不久,王女士因腹痛前往市人民医院就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她节省了许多诊疗时间。“此前我已在其他医院做过多项检查,医生直接调阅既往检查结果,免去重复检查环节,大大提高了就诊效率。”王女士说。

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市人民医院按照统一标准,改造院内检查检验系统,将互认模块嵌入医生工作站。如今患者无需携带纸质报告,医生在工作站即可一键调阅患者在外院的检查结果。自该系统上线以来,已累计为患者节约检查费用65万余元。

市卫健委采取三甲医院直连省级平台、同步建设市级平台的方式,推动互认系统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互认模式,持续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网。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互认系统并实现线上互认,全市各基层医疗机构均可线下互认。同时,市卫健委实行“月调度、季评估”制度,构建“市—县—机构”三级质控网络,通过临床检验、医学影像2个市级质控中心,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开展全覆盖质量控制,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等有关工作,提升检查检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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