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徐国文
“《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马上要实施了,今天咱们把社区、物业、业委会和居民代表聚到一起,就是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让咱们的小区今后更宜居!”12月10日,张湾区汉江路街道银河社区《条例》学习现场,该社区党委书记梁红梅的开场白直奔主题,瞬间点燃大家的学习热情。
“《条例》强调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机制,这为我们今后协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这‘三驾马车’,提供了十足的底气和明确的方法。”银河社区党委副书记刘莉介绍了《条例》内容。
话音刚落,银河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接着说:“《条例》给我们划出了明确的‘硬杠杠’,比如合同约定的服务不能打折扣,更不能擅自停止服务或退出小区。这些以往可能模糊的地带,现在都有了红线和罚则。这对整个行业是正本清源,督促我们必须凭真本事、靠好服务来赢得业主的认可。”
讨论中最活跃的,当属花好月圆小区自管委员会的成员们。作为成功运行了15年的业主自治小区,他们对《条例》中的便民条款感触尤深。“业主大会表决上门收发选票,工作量巨大。现在有了官方推广的免费电子投票平台,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将大大提高,这简直是我们业主自治的‘神器’。”该小区自管委员会负责人杨青华指着《条例》中关于推广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条款说。
“明年3月《条例》实施后,希望我们社区、物业和全体业主继续同心同向,把纸面上的条文,真正转化为居民家门口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梁红梅总结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