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十堰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yjyxwjg@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邮编:44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月2日。
十堰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