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友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必须深刻领悟其创新实质,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全面论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科学阐释了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需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切实有效保障人权。这一系列重要论述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取向、根本立场和依靠力量,深刻揭示了法治最广泛、最深厚的根基在人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法治人民性的丰富和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这一系列观点为法治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明确了任务书,是把系统观念运用于法治建设的生动体现。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些观点准确界定了我国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深刻揭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上,首先要建设好专门队伍;要教育、管理、引导好法律服务队伍这一重要力量;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这些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构成及其建设目标等问题,为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一体运用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坚持”重大方法论原则,不断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作者单位:中共竹溪县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