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孟建锦
“空气清新,没有尘土味,既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又锻炼身体。”9月1日,家住十堰火车站北广场附近的刘女士说,只要天气好,她每晚都会到凤凰山山体游园散步。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十堰始终将生态立法作为守水护水的“先手棋”,以严密制度筑牢碧水北送屏障,推动法治与行动同频共振。
自201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织密生态法治网,先后出台《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串联起“水源涵养、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统筹”全链条法治体系,以最严密的制度为碧水北送筑牢屏障。
在此基础上,我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每年定期听取并审议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保护情况报告;市生态环境局被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唯一生态环保立法联系点,让立法更贴合护水实际需求。
2016年,我市出台《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划定690余平方公里山体保护范围,为228座山体建立“电子档案”,对破损山体实行“清单化”修复。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与落地。《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推动建立汉江流域跨界联防联治机制,十堰与襄阳、神农架等地签订合作协议,破解“邻县排污管不了”的难题。“如今联防联控半小时就能响应解决问题,法治真正‘活’在了基层。”丹江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说。
2024年3月1日,《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我市60个化肥减量示范区相继落地,测土配方覆盖率达91.6%,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57.4%、46.85%,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多年下降;166处废弃地膜回收点高效运转,回收处置率达88.7%,秸秆综合利用形成闭环,从源头守住了生态底线。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水平保护。如今的十堰,丹江口水库水质连续10年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及以上标准;森林面积2556.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2.01%,林下经济年产值过百亿;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产业蓬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