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楚网《民意直通车》
近日,有网友在秦楚网《民意直通车》发帖,咨询社区医院就医如何收取诊疗费等问题,有关部门作出回复。
网友:前几天,我在夏家店社区医院买了2盒药,收了13元诊疗费,请有关部门解释一下,这个诊疗费是怎么来的?
市医保局: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一般诊疗费”是基层医疗机构及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的合并费用。在社区医院就医收取一般诊疗费是合理的。一般诊疗费由门诊就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其中,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收取的一般诊疗费,门诊患者就医时个人自付4元,医保基金支付9元;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门诊患者就医时个人自付1元,医保基金支付7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一般诊疗费由个人自付。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719-8629015。
网友:位于献珍路的启瑞天城小区消防通道经常被占用,并且无人管理,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消除安全隐患。
茅箭区:针对你反映的启瑞天城小区消防通道常被占用且无人管理的问题,二堰街道工作人员已现场查看,目前该处消防通道已无占用现象。彭家沟社区工作人员将持续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逻与管理,一旦发现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会立即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