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徐国文 报道:记者4月22日获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从即日起至202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广大市民群众可进行举报。
征集线索共4类,分别是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其他物业领域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