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4-10-21 11:24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1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到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2024 年8月违法暂扣车辆公告

一大队(3

摩托车(3):鄂C25907   鄂CB8303  鄂CFP838

大队(10

小型汽车(1):鄂CM4117  

摩托车(7):鄂C3W675  鄂CC6163  鄂CCC511  

鄂CNW960  鄂CEF220  鄂CBX775  鄂CR1956

无号牌摩托车(1):车架号:24586

无号牌无车架号摩托车(1)

大队(2

小型汽车(1):鄂CP5509    

无号牌摩托车(1):车架号:D:10099 

五大队(4)

摩托车(2):鄂CBV533  桂LD1088

无号牌摩托车(2):车架号:S06255  026768

(编辑:宋楚玉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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