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张婧 报道:6月24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一行在我市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强调要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志莉参加相关活动。
在省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的郧阳区杨溪铺镇罗沟村,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先后来到罗沟村法治文化广场、金水源项目施工现场、油橄榄育苗基地等处,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建强组织阵地,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多措并举、凝心聚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要注重全域统筹,高标定位构建农村地区规划体系,从乡村风貌、产业兴旺、乡风和谐、和顺生活等方面提出建设指标,并将空间要素统筹落实在村庄规划、村庄设计中,不断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当日,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还来到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参加相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