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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份《预查废证明》发出 开辟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新路径

时间:2024-05-17 11:4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王诗君 报道:“有了这份证明,不用进入诉讼程序也可以处理金融不良债务,比原来降低不少经济成本,而且还节省了好几个月时间。这个新举措真的是太便利了!”5月14日,我市某银行负责人拿到茅箭法院出具的《预查废证明》时说到。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出的首份《预查废证明》。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茅箭法院探索引入金融不良债权“预查废”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纠纷进行诉前过滤、简化程序,缩短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周期,助推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比例。

在“预查废”机制启动前,根据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即便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金融机构仍需要经过诉讼、执行等多个环节,并在取得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书后,才能向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债务核销。这一程序流转下来至少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还要负担一定经济成本。

而在实行“预查废”机制后,法院可在诉讼、执行立案阶段通过对被告履行能力的审查,向申请立案的金融机构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无需再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可在一周内甚至当天收到《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可直接向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债务核销。不仅极大程度上缩短了金融机构债务核销周期,有效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效,又有效避免“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减少法院案件量。

( 责任编辑:刘箫君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