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陈冉 报道:4月29日,笔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扎实开展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项目“健康状况”进行自检,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推进清廉法院建设。
该院按照“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原则,以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及优化后的绩效目标为依据,精细化分解各项目执行处室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进行评价,强化数据收集与分析,实现资金使用、项目执行、效果评估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有效遏制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