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这些车辆将被依法处理,看看有你的车吗?

时间:2024-03-04 15:56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1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到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2024 年1月违法暂扣车辆公告

大队(2

小型汽车(1):鄂A7L6V2  

无号牌摩托车(1):发动机号:20498270  

大队(4

小型汽车(2):粤S90U79  鄂CQ3269    

摩托车(1):鄂CAN066 

无号牌摩托车(1):车架号:D:003305   

四大队(1)

摩托车(1):鄂CEF788  

大队(1

小型汽车(1):鄂C9708C

(编辑:李强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