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3-10-09 19:23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2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及时到我局事故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7月事故暂扣公告车辆 

事故处理大队:(19

大型汽车(1):陕AX5213

小型汽车(2):鄂C0525A  鄂EB987G  

摩托车(11):鄂CMZ912  鄂CAD985   鄂CR6790    鄂CB1036  鄂C3M999   鄂CY6990   十堰033208

十堰077441  十堰053871  十堰S00500  

十堰056391

无号牌摩托车(4):车架号:ZL300132  5Z00364  

113S0076  LN000331   

无号牌无车架号车辆(1)    

(编辑:李强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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