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扣留车辆处置公告

时间:2023-09-08 11:30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扣留1个月以上,现进行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请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到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2023年7月违法暂扣车辆公告

一大队(7

摩托车(3):鄂CU3256  鄂CBF013   鄂CEY752   

无号牌摩托车(4):车架号:7AE001388  E0001270  1001036   1G0002989

大队(2

摩托车(1):鄂CV0821

无号牌摩托车(1):车架号:15015

大队(5

小型汽车(2):鄂C535T7    鄂CS9072

摩托车(2):鄂CBT307  鄂CCB721    

无号牌摩托车(1):车架号:AD2688

四大队(5)

摩托车(2):鄂CC3889  鄂CBE625

无号牌摩托车(3):车架号:LUHTCJD08E0YA0252  LPPTCJPE1M1H56797  LZSMJFTD4L8029641

(编辑:李强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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