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年后,包一宏带着儿子终于回家。

见到外孙,李明高兴地合不拢嘴。

见到朝思暮想的亲人,一家三口紧紧相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记者 何利 秦洪涛 图/记者 吕世银 报道:28年前,刚刚满月的包一宏从十堰被送养给一对辽宁夫妇;28年后,已为人母的她第一次踏上返回故乡的归途。昨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院内,包一宏与亲生父母的认亲仪式简短而温馨。一份由警方出具的 DNA鉴定报告,将这段缺失28年的亲缘关系重新接续。
一条求助信息,牵出一段亲情故事
18岁那年,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榆树林子镇的包一宏被家人告知并非亲生。然而,从小在养父母的精心呵护下长大的包一宏,并未立即开始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今年,养父已经89岁了,他一直催我去找亲生父母,希望我能多得到一份依靠。”包一宏说,她在养父的催促下,最终下定决心寻找亲生父母的下落。
包一宏在宝贝回家公益网站上注册了寻亲信息,而这个寻人信息,于今年3月下旬进入本报记者的视野。
通过宝贝回家公益网站志愿者的牵线搭桥,包一宏今年4月7日与本报记者取得联系。虽然从小在辽宁省长大,但已经结婚生子的包一宏如今生活在内蒙古赤峰市的宁城县。
时间倒回到1995年4月,包一宏的养父母刚刚失去了年仅9岁的女儿。为了从失去爱女的痛苦中走出来,包一宏的养母从辽宁老家到十堰来找哥哥散心。1995年4月26日,包一宏的养母和其哥哥到张湾公园(现市人民公园)散步,被一位老奶奶拉着询问“愿不愿意收养一名女婴”。
包一宏的养母当即决定收养这名婴儿。当天便买了车票,包一宏的养母带着女婴一起回到了辽宁老家,之后为她取名包一宏。
对于这个领养来的女儿,包一宏的养父母对她疼爱有加。然而,不久后,包一宏的养母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商量后决定将包一宏送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榆树林子镇南台子村养母的姐姐家寄养。
“我虽然寄养在姑姑家,但养父母依然把我当成亲生闺女一样看待。”包一宏回忆说,小时候一到周末,养父母就会带着弟弟,买很多好吃的和新衣服去看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这些年养父母全力供她上学,让她拥有了一个充满爱的家。
一则寻亲报道,帮她成功找到亲生父母
4月8日,十堰晚报微信公众号以《28年前,女婴在十堰人民公园被送养,谁认识她的父母》为题报道此事。
微信发出后,3万多名网友阅读转发这条报道,并在留言区为包一宏出谋划策。这篇寻亲报道也引起十堰警方高度关注。
4月9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淼与包一宏取得联系,建议她尽快采集 DNA样本提供给公安机关。
“接到警方电话后,我立即把我的DNA样本从内蒙古寄到了十堰。”包一宏告诉记者。
收到包一宏寄来的 NDA样本,东岳公安分局民警立即送到十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DNA实验室。很快,包一宏的 DNA数据与数据库海量的信息开始比对。经过民警一个多月的努力,包一宏的 DNA数据与我市居民李明(化名)的 DNA成功匹配。在初步比对成功后,民警再次采集了李明和妻子朱平(化名)的血样,进行了新一轮的 DNA鉴定,结果高度吻合。
“更重要的是,我们从李明夫妇处得知,他们确实在1995年将一名女婴送养给了他人。”东岳公安分局民警介绍。就这样,一条源于网络的寻人信息,经过媒体、警方的共同努力,有了喜人的结果。
接到警方的通知,远在内蒙古的包一宏兴奋得难以自已。而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十堰的李明夫妇,更是激动得好几晚都睡不着觉。
一声迟到的“爸妈”,让现场众人潸然落泪
6月14日一大早,包一宏从宁城县开始了她的认亲之路。一行人从县城到赤峰市,乘坐高铁到北京,然后乘坐北京到十堰的航班。
“这是我第一次去十堰,关键是去见亲生父母,又激动又忐忑!”6月14日下午,在北京等候登机的包一宏在微信中跟记者聊天时说。只言片语间,她急切地想知道,28年不曾谋面的亲生父母是否安好。
28年前,伴随包一宏离开十堰的,是半袋奶粉和一只奶瓶,那时的她尚不知“父母”和“亲情”的含义;28年后,陪同她回到故乡的,是她5岁的儿子和养母家的一位哥哥,关于“父母”和“亲情”的含义,在3人的关系里得以体现。
昨日上午8时30分,包一宏与李明夫妇的认亲仪式在东岳公安分局院内举行。在现场众人的祝福声中,包一宏在民警的带领下走向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李明夫妇。
“爸、妈!我回来看你们了。”包一宏快走几步,与李明夫妇紧紧相拥。这一声“爸妈”,是28岁的包一宏第一次称呼自己的亲生父母。现场众人无不为这样的场景潸然落泪。
与包一宏拥抱在一起的,还有她的两个亲姐姐。大姐家住十堰城区,这几天一直在为迎接妹妹回家做准备,二姐虽然嫁到了武汉,在得知妹妹要回家的消息后,也立即赶回了十堰。
随后,十堰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刑事技术大队副大队长罗银洲现场宣读了 DNA鉴定报告,从生物学角度证实包一宏就是李明夫妇的亲生女儿。
一个无奈之举,夫妻俩后悔了28年
“终于找到你了!这么多年,我一直后悔。”朱平抱着包一宏哭成了泪人,一旁的李明也不停地抹着眼泪。
今年55岁的李明是郧阳区南化塘镇人,1990年,他来到十堰城区,在一家企业的食堂做厨师,妻子朱平则在老家边务农边带孩子。1994年,已经有两个女儿的朱平再次怀孕,李明将妻子接到了十堰城区。
1995年3月28日,李明夫妇的三女儿出生,原本就拮据的家庭实在无力养育这个刚出生的婴儿。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商量,夫妻俩最终决定将刚出生的孩子送养他人。
“孩子是我送到房东手中,然后请房东送养出去的。那天我回到家中,孩子她妈就哭晕在床上,之后半个多月都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李明告诉记者。
“孩子送出去我就后悔了,之后好多次想找当年的房东打听孩子的下落,但都没能如愿。”因为将小女儿送人这事,朱平这些年来落下了失眠的毛病,经常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在简短的认亲仪式后,包一宏跟着亲生父母回家。
为了迎接他们朝思暮想的小女儿回家,李明夫妇也费了一番心思。他们特意定制了印有“欢迎姑娘回家”等字样的条幅挂在客厅里,同时还提前打听到了包一宏的身高及衣服尺码,精挑细选为她买了一套新衣服。除此之外,他们还给一同前来的外孙,以及包一宏养母家的哥哥都买了一份礼物。包一宏年近八旬的外公外婆也赶到了现场,一家四代人齐聚一堂。
迟到28年的全家团聚,终于让包一宏和李明夫妇圆了各自心中最大的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