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 记者 吴忠斌 报道:6月14日,记者自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获悉,他们积极推动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接服务由“面对面”转为“键对键”,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
市民余滨就职于十堰市区一所幼儿园,为了职称申报她准备把档案从房县调入十堰城区。近日,她到位于茅箭区市府路9号的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档案接转业务。工作人员告知她,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并耐心指导她进行网上申请操作。
“先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接收’业务,再通过网上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提交,一分钟即可完成,非常方便。”余滨说。
成功申请档案接收事项后,余滨从网上下载了人事档案商调函,向房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申请办理了“档案转出”业务,几天后她的人事档案就转递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副主任穆华明介绍,为更好服务办事群众,提升档案业务的经办效率,目前十堰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系统已经全面对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办事群众只需要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就可申办档案查询、档案转入、档案转出等所有档案业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包括档案接收、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档案的查(借)阅服务、政审(考察)服务、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穆华明说,对网办事项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办结,另外档案转递需要开具档案调档函、参军政审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均可自主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群众办事零跑腿。
哪些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以托管到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穆华明说,工作单位在十堰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市级机关核准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以及户籍地在十堰城区的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委托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