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陈纪伟 李鸣 报道:今年5月8日是第76个“世界红十字日”。13日上午,“2023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在六堰文化广场启动。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我市自2013年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共完成了191例器官捐献,帮助532名患者重燃生命之火,14人重获光明。
2013年7月,十堰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等机构和组织。目前,我市唯一一家可以进行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医疗机构是国药东风总医院,主要负责肾脏、肝脏、心脏等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器官捐献采用“双盲”政策,保证捐、受双方隐私,以及器官的调配和审查过程公开透明。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可捐献的人体器官包括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等。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捐献者实现人体器官捐献后,捐献者家庭确实存在困难的,由捐献执行人提出人道救助申请,经省红十字会审核批准后实施一次性救助。
有意向捐献者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codac.org.cn/)或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
http://www.hbqgjx.com)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也可将表格填写后邮寄至十堰市红十字会。
邮寄地址:十堰市柳林路 25号老市委大院机关食堂3楼307十堰市红十字会;
十堰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0719-8682758(正常上班时间);
国药东风总医院OPO办公室:8225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