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报道:4月10日,市公安局茅箭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通过虚假交易套现消费券的诈骗案。
4月9日,茅箭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惠购湖北”消费券使用数据存在异常情况,有商家以虚假消费方式套现。经核查,在茅箭区北京路王府井广场经营餐饮生意的阮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个人抖音账户有大量资金频繁流动异常情况。

4月10日,在北京路某小区内阮某被成功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阮某称对资金异常流动的事情毫不知情。后经办案民警查证,阮某与其妹夫李某合伙经营一家餐饮店,但由于生意不好,法人阮某在去年六月决定退出经营,但法人信息一直未变更。
根据阮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很快将李某抓获。据调查,今年3月以来,33岁的李某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信息,称其店面可使用消费券,且使用消费券可“套现回馈新老顾客”。
在3月16至17日期间,李某吸纳大量消费者使用消费券与其交易,通过虚假消费方式进行套现,自己也从中抽成。2天之内,李某店铺营业额和操作处理使用消费券的核销流水高达39万余元,李某从中非法获利8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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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