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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 十堰市直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一)

时间:2023-02-13 08:46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本期刊发市直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市发改委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组织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次干部理论学习。(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刚、郭峰

二、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聚焦进一步提高政治力、谋划力、统筹力、战斗力,举办20期“发改大讲堂”、组织12次工作小结、晾晒4次工作成绩。(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郭峰

三、统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1.完成年度22项重点工作112项任务。(2023年12月底)

2.启动18个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商用车供应链物流项目完成铁路物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屋顶光伏整县推进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2023年12月底)

3.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标准体系。(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严勇

四、统筹推动“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

1.实现产值5000亿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2.废旧钢铁及再生有色金属生产能力达200万吨以上。(2023年12月底)

3.500千伏汉水变电站建成投产,新增光伏发电规模16万千瓦。(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严勇、郭峰

五、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落实

1.指导10个县市区完成规划编制。(2023年9月底)

2.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亿元。(2023年12月底)

3.完成省定97项指标年度任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宋永林

六、统筹调度项目投资“三个一批”

1.施工项目达到2635个,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2023年12月底)

2.开展12次项目调度、4次项目集中开工拉练活动。(2023年12月底)

3.争取预算内资金20亿元以上、专项债资金40亿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宋永林

七、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市

1.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确保无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5月底)

2.提升信用城市建设34项指标,进入全省前五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刚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推进落实十堰营商环境6.0版49条措施。(2023年12月底)

2.先行区创建50个以上,全省排名前五。(2023年12月底)

3.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宋永林

推进西十高铁湖北段项目建设

1.完成项目红线内1334亩用地交付和400户房屋拆迁。(2023年9月底)

2.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3.完成路基工程147万方土石方开挖,完成桥梁主体工程建设18座以上,贯通隧道10个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宋永林

十、推进京能十堰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

1.完成主厂房结构施工。(2023年6月底)

2.完成电力外送工程建设。(2023年11月底)

3.机组168h调试完成后消缺投产。(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郭峰

市科技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实现党员干部轮训全覆盖。(2023年4月底)

2.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刘军 刘其乐

二、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1%左右。(2023年12月底)

2.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2023年12月底)

3.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600家。(2023年12月底)

4.入库省科创“新物种”企业3家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军 程孝荣

三、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

1.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超过100家。(2023年12月底)

2.离岸双创基地总数2家。(2023年12月底)

3.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星创天地5家。(2023年12月底)

4.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其乐 程孝荣

四、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培育科技领军人才15名、双创战略团队15个。(2023年12月底)

2.建设20家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023年11月底)

3.服务“院士专家行”活动。(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刘其乐 程孝荣

五、组织科技项目培育申报

1.争取一批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023年12月底)

2.申报省科技奖励项目不少于15项。(2023年12月底)

3.推荐申报“中国好技术”。(2023年12月底)

4.完成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100亿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其乐 程孝荣

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全市R&D经费占GDP比重超过2.2%。(2023年12月底)

2.完善“市级科技创新服务系统”建设,建设十堰“科技大脑”。(2023年10月底)

3.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2023年12月底)

4.为企业落实“科创贷”融资需求1.5亿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5.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活动。(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刘其乐 程孝荣

七、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12月底)

2.抓实能力作风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军 刘其乐

市财政局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2023年12月底)

2.讲专题党课不少于5次。(2023年6月底)

责任人:陈洪海

二、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1.开展能力作风建设。(2023年12月底)

2.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和“三公经费”专项检查。(2023年6月底)

责任人:魏红

三、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10%。(2023年12月底)

2.强化部门协同,加快税收入库。(2023年12月底)

3.落实纳税大户、潜力税源企业帮扶机制。(2023年3月底)

责任人:王小平

四、加快城区土地出让

1.协助相关部门加快土地出让。(2023年12月底)

2.配合推进土地收储、招拍挂事项。(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小平

五、盘活存量资产

1.制定待盘活资产清单。(2023年3月底)

2.推进保障性房屋划转。(2023年6月底)

责任人:王小平

六、加强基金管理运作

1.设立十堰深高投汽车基金。(2023年4月底)

2.设立2-3支县域子基金。(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尤勇

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1.加强资金筹措,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底)

2.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高效运行。(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高晓波

八、加强债务管理

1.完成专项债券发行40亿元目标。(2023年10月底)

2.确保政府债务规模可控。(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小平

九、加强财源建设

1.制订全年财源建设计划。(2023年3月底)

2.升级财税数据信息平台。(2023年3月底)

责任人:尤勇

十、盘活特许经营权资产

1.建立完善特许经营权存量资产管理台账。(2023年8月底)

2.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存量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高晓波

市审计局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10期审计讲堂。(2023年12月底)

2.开展中心组学习12期。(2023年12月底)

3.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以党员干部数码积分管理为抓手,晒成绩、比差距、看潜力。(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汪正义 杨麟

二、加强清廉机关建设

1.实现审计组进点前集体廉政谈话和风险点排查全覆盖。(2023年10月底)

2.经常化开展审计项目现场暗访督查、廉政回访。(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汪正义 杨麟

三、开展研究型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1.做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型审计。(2023年10月底)

2.开展社会中介审计质量、市直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与收益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9月底)

责任人:刘蕾 刘斌 杨麟

四、开展自然资源审计

1.开展2022年度市本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2023年8月底)

2.开展水质保护专项审计。(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刘斌

五、开展财政和国企审计监督

1.开展“1+2+4”大财政审计。(2023年10月底)

2.市属国企普遍建立内审机构。(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刘迪和

六、开展经济责任和投资审计

1.开展28名市管领导、6名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23年12月底)

2.开展城区重大项目早春稽查、10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结算审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迪和 刘蕾 唐庆文 李芸

七、比拼赶超,推动全市审计“一盘棋”

1.开展县(市、区)局长述职测评、报告调审。(2023年2月底)

2.对标全国全省一流深化比拼赶超。(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刘斌

八、推动审计整改

开展审计整改督查。(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迪和

市应急管理局

一、党的建设

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开展专题学习20期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付祖斌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

1.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开展督查检查。(2023年12月底)

2.组织参加全省第四届森林防灭火技能竞赛。

责任人:李政国

三、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

创建1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尚士龙

四、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督查检查。(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曹平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

对6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2次检查,督促整改隐患。(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付祖斌

六、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推动175家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创建达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尚士龙

七、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

1.组织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督导不少于5轮次。(2023年12月底)

2.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分并公开通报。(2024年1月底)

责任人:尚士龙

八、守牢防汛抗旱安全底线

1.有序有效应对水旱灾害。(2023年10月中旬)

2.持续推动城区防洪排涝重点任务整改落实。(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政国

九、加强救援协调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2023年5月底)

2.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政国

十、全面启动全市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

印发《十堰市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将推进情况纳入市安委会年度考核。(2023年3月底)

责任人:余绍朝 付祖斌

市政府国资委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 举办市属国企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1期、系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2023年10月底)

2.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工地、车间、班组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杞飞跃

二、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1.开展领导干部“大调研、大走访、大规范”活动。(2023年12月底)

2.组织机关干部外出考察学习一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扈治华

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迎检收官

实现改革圆满收官,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3月底)

责任人:扈治华

四、实施国企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

新增AA信用评级企业3家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光超

五、指导市属国企规范董事会运作

严格规范董事会会议,依法落实董事会权利。(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光超

六、指导规划企业高质量发展

1.制定《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3月底)

2.指导三大集团公司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主业板块及举措。(2023年6月底)

责任人:许珂

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企业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达到100%。(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贾福均

八、规范国企业绩考核工作

完成三大集团负责人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和2023年度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2023年4月底)

责任人:张光超

九、全市人才公寓配租工作

做好全市人才公寓配租工作,应配尽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光超

十、打造国企党建品牌

支持打造“学习强国”数字广场、五堰“红色电影教育基地”,探索开展“国企联建”“国企联民企”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杞飞跃

市统计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2023年12月底)

2.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深化岗位大练兵,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2023年12月底)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伟华、朱新永

二、提升统计干事之能

1.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2023年12月底)

2.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专业、重点企业培训指导。(2023年4月底)

责任人:刘伟华、鲍珏红、朱新永、余万里

三、擦亮统计服务品牌

1.推进“点菜式”精准服务,发挥统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效能。(2023年12月底)

2.加强调查研究,挖掘数据资源,做好统计分析研判和数据解读。(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伟华、鲍珏红、朱新永、余万里

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1.加快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强化工作指导。(2023年12月底)

2.创新服务载体,推进经济大数据平台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伟华、鲍珏红、朱新永、余万里

五、防范数据风险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12月底)

2.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统计网络安全管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伟华、鲍珏红、朱新永、余万里

市行政审批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谋划年度重点工作并组织实施。(2023年12月)

2.认真组织开展能力作风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2023年12月)

责任人:陈瑛、朱红梅、宋敬美、胡道元、李先伟

二、推进三个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

1.制定企业、个人、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起草“十堰事事通”品牌打造实施意见。(2023年2月底)

2.做好市、县两级大厅三个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设置,市县覆盖面达100%。(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陈瑛

三、强化公管资源交易“综合监管”

1.制定《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底)

2.落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谈话制度和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办法,监督落实“一标一评”。(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朱红梅

四、开展“局长进大厅”坐窗口、当办事群众“双体验”活动

1.组织各进驻单位主要领导到大厅体验办理本单位事项和体验本单位窗口工作。(2023年12月底)

2.起草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指引。(2023年12月底)

3.开展“人人都是帮办员 我为群众跑手续”活动和企业群众“最满意的帮办代办员”评选。(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宋敬美

五、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1.加强县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督导,实现“一门”进驻率达95%,“一窗”覆盖率达60%;落实“三下沉”,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2023年12月底)

2.加强县乡大厅老年人、残疾人办理事项进驻督导,进驻率达100%。(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道元

六、完善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

制发《十堰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实施意见》《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实施办法(暂行)》。(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先伟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一、党建引领能力作风建设

1.举办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培训班。(2023年6月底)

2.开展3期金融机构党建“联学联建”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大庆、曾勇

二、推动金融人才引进计划

鼓励金融机构引入专业人才,推动金融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交流(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大庆

三、开展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

1.新增信贷投放250亿元以上、普惠小微贷款60亿元以上。(2023年12月底)

2.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6次。(2023年6月底)

3.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亚凌

四、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1.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12月底)

2.发展绿色保险。(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师文明、王亚凌、曾勇

五、着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1.督促金融机构落实稳增长金融政策。(2023年12月底)

2.推广“301”贷款模式,“获得信贷”指标考核全省前列。(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亚凌

六、推动企业挂牌上市

1.力争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2023年12月底)

2.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亚凌、曾勇

七、促进投融资平台建设

1.支持组建产业基金,加大省级“金种子”“银种子”企业投资。(2023年12月底)

2.支持组建十堰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亚凌

八、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

1.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2023年12月底)

2.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办考核工作。(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张大庆

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1.加强宣传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2023年12月底)

2.推动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内容。(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师文明、张大庆

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发展

1.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发展。(2023年11月底)

2.加强科技担保体系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大庆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3次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5月底)

2.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付必久 孙小玲

二、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创建

1.出台《十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月底)

2.开展2-3次绿色低碳系列宣传活动。(2023年12月底)

3.探索制定《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与评价规范》。(2023年12月底)

4.联合督导推进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并向社会分时段开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杨玲

三、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1. 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3月底)

2. 启动3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付必久 杨玲

四、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1.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力争登记率超过60%。(2023年12月底)

2.整合优化办公用房资源,改善市直单位办公环境。(2023年12月底)

3.完成原行署办公楼维修改造。(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付必久 刘勇

五、抓好公务用车管理

1.实施公车购置年度集中审批。(2023年7月底)

2.提高新能源汽车更新配备比例,除特殊用途车辆外,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以上。(2023年12月底)

3.开展公车使用管理集中督查、专项检查。(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杨玲

六、提升服务保障质效

1.推进机关生活大院物业服务社会化。(2023年10月底)

2.开展集中办公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2023年10月底)

3.实施机关食堂智慧服务升级改造。(2023年5月底)

责任人:付必久 孙小玲 刘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一次党员春季轮训。(2023年3月底)

2.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彭直 张俊国

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2023年12月底)

2.印发作风纪律提醒函6次、开展谈心谈话3次以上。(2023年12月底)

3.落实巡察整改任务。(2023年7月底)

责任人:彭直 张俊国

三、开展业务学习比武

1.开展写作知识、时事政治讲座各1次;开展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产权交易业务知识培训各1次。(2023年11月底)

2.组织到先进地区考察,形成2篇调研文章。(2023年11月底)

3.组织招投标、政采业务拉练各1次,县市区中心到市中心跟班学习不少于3人次。(2023年11月底)

4.开展1次全市系统业务知识竞赛。(2023年9月底)

责任人:彭直 张俊国 李江 姜丽华

四、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

1.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2023年12月底)

2.启动市直单位框架协议采购。(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张俊国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

启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俊国

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全年不少于50场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江

七、开展“春天行动”,提高服务效能

1.提升服务稳增长。确保2023年交易采购规模突破450亿元。(2023年12月底)

2.对重点项目招标上门服务。(2023年8月底)

3.项目招标周期自挂网公告到评标结束压缩到23天。(2023年8月底)

责任人:彭直 张俊国

( 责任编辑:侯爽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