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张剑 袁伊璇 报道: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十堰市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司法廉洁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行为,确保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规定》要求,全市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风险意识,认真梳理工作过程、业务流程、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廉洁自律。在对外委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中介机构时,应通知审判和执行人员、各方当事人到场,邀请督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不得违法干扰当事人协商选择中介机构及中介机构独立办理评估、鉴定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