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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一药店涉嫌哄抬价格被查处

时间:2022-12-23 15:25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徐国文 报道:新冠检测试剂盒进价4.5元,标价5.5元,药店却以7.5元的价格进行出售,涉嫌哄抬物价。12月23日,十堰市场监管部门对城区一药店涉嫌哄抬价格的情况展开查处。目前,该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日,有市民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12月21日,其到朝阳路聚龙湾宏康医药商场购买新冠检测试剂盒时,发现该药店肆意涨价,新冠检测试剂从每支5.5元上涨至7.5元。记者随后将情况反映至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反映后,该局迅速采取了行动。

12月23日上午9时许,茅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了这家药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店内发现,门店内销售的口罩、新冠检测试剂盒均没有明码标价,部分药品还存在价格、标签混乱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药店立即展开整改。

针对市民反映的该门店在12月21日销售的新冠检测试剂盒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门店销售记录。根据记录显示,该门店12月21日销售的多批新冠检测试剂盒进价为4.5元每支,标价为5.5元每支,而实际出售价格则为7.5元每支。通过检查发现,该门店销售的新冠检测试剂盒在12月21日之前仍为5.5元每支,但在12月21日晚却以每支7.5元的价格销售了多支。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店工作人员表示:“试剂盒本来就少,那天我给自己留了几个,后来一名顾客来店让我卖一些给他。”对于店员的行为,该门店负责人则表示,以7.5元每支的价格售卖新冠检测试剂盒,是这名员工的个人行为。

据介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可以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二堰所执法人员雷楠说:“在进价4.5元每支没有明显变化,售价由5.5元每支提高到了7.5元每支,涨幅是比较大的,可以认定为涉嫌哄抬物价。针对该药店涉嫌哄抬物价的行为,我们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 责任编辑:叶岚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