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报道:14日,一男子开着一辆面包车到十堰老街一店铺换电池。电池换好后,男子没有付钱就驾车离去。老板报警后,民警找到该男子,其称是忘了给钱,15日,该男子返回店铺将钱付清。
王先生在十堰老街开了一家摩托车专卖店。14日15时许,一男子开着一辆面包车停在附近,到店让王先生帮忙换一组电池和充电器。
王先生算账后表示需要1000元钱。征得该男子同意后,王先生开始给男子换电池。电池换好后,男子上车后启动车辆,钱没给就开走了。
王先生到人民路派出所报警求助。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是警方的重要工作。得知王先生遭遇后,人民路派出所非常重视,所长袁俊波安排迅速查实此事。很快,警方查到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民警当着王先生的面给该男子打电话。男子在电话里称,他在郧阳区鲍峡一带,第二天把钱送来。
15日上午,该男子来到王先生店里把钱付清。
15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该男子电话求证此事。男子称他不是跑了,是当时有事,忘了给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