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通讯员 闵昊 报道:举报奖励制度是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自2022年1月1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十堰市坚持用好用足举报奖励制度,引导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支撑促进作用。
4月10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接到群众反映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污染环境问题。根据举报线索,该县环境执法人员于4月11日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单位在从事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等措施,粪便经雨水冲刷溢流至沟渠,进入环境。房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企业进行了处罚,举报人获得相应奖励。
8月2日,有群众通过信访投诉平台反映郧西县某工程公司存在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等问题。8月4日,郧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经郧西分局审查认定该举报事项属于举报奖励范围,参照举报奖励的条件和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两起举报奖励案件,奖金数额较小但办理意义重大。举报奖励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正如相关负责人所说:“是发现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金矿’,是坚持环保为民、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有力手段,更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权益,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会必将产生的积极推动作用。”
下一步,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加强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通过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深掘宣传效能等途径不断提升相关制度的知晓率,使公众监督成为构建生态环境监管网络的重要环节,使有奖举报制度成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武器,助力从严从快查处每一起环境违法行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共同守护好十堰的蓝天碧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