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陈力媛 报道: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考评中,我市2021年度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为81.26分,全省排名第4位。
据了解,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于2020年开始,监测标准主要采用市场监管总局《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指南》,并参照国家标准 GB/T37273-2018《公共服务效果测评通则》、GB/T26316-2010《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服务要求》标准,采用拦截面访和网络调查两种方式监测评价。2021年全省共有43个县级行政区被纳入全省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其中包括我市张湾区、房县和竹溪县。
据该局质量发展科科长张波介绍,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涉及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政务服务等12个领域。服务质量满意度总分为100分,80至100分为满意。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得分达到“满意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