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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开工,保证金讨要无果,茅箭警方启动“三二一”工作机制帮追回

时间:2022-07-20 17:20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通讯员 陈云娜 杨薇 报道:环保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旧房拆迁协议,并交纳了10万元的保证金,但因为房地产公司一直没有开工,10万元保证金也一直没有退还,无奈之下,环保公司只能求助警方。7月18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经侦大队启动涉企案件“三二一”工作机制,积极督促嫌疑人退款,及时为受害企业挽回全部损失10万元,有力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2019年7月2日,阮某以十堰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名义,与湖北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王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地产公司位于城区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旧房拆迁工程交给该环保公司施工,承诺3个月内开工,要求地产公司交纳10万元保证金。

2019年7月9日,10万元被汇入阮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但该地产公司融资失败,项目启动资金不足,因此一直未按照约定时间开工。2020年8月,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协议,但阮某迟迟不退还10万元保证金。

2022年6月底,王某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经侦大队严格贯彻落实涉企案件办理“三二一”工作机制(即三快、二慎、一联动,其中三快为快接处警、受案,快查办、反馈,快流转、办结。二慎为慎羁押、慎查封、冻结、扣押。一联动为一体化联动),分头取证、快速办理,积极组织双方企业协调退款事宜。

经过民警的努力,嫌疑人阮某多方筹集资金,主动将10万元保证金退还给该环保公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