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通讯员 戈阳 实习生 陈卓威 报道:男子刘某看到“日赚百元”的广告,于是将他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违法犯罪嫌疑人用来“洗钱”非法获利3000元。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结合“百日行动”,联合河南警方,在茅箭区澳门街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警察!不许动!”7月2日上午,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队长杨子林带着河南警方到嫌疑人刘某居住点澳门街某户,将正在酣睡的嫌疑人刘某抓获。
原来,河南警方在侦查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通过查询涉案资金流时发现受害人部分资金流入了某个账户里,随后对该账户调查,得知户主是刘某。
“本想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会没事,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过来了。”审讯过程中,刘某供述他一时贪图小利做了傻事。
经审讯,刘某供称他是因为在网上看到一则“日赚百元”的广告,因为禁受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在明知对方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他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对方进行电信诈骗,并从中获非法得收入3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帮信罪已移交河南警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