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减”下的暑期,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告知书!
刚刚,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慎重对待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告知书》,一起看详情↓↓↓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1年7月“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育部门已多次发放《关于慎重对待学科类校外培训告知书》和《致家长一封信》,宣讲“双减”政策,提示学科类校外培训风险。2022年暑期将至,请您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自觉执行国家“双减”政策,主动拒绝违规学科类培训,增进暑期亲子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现再次提醒您:不迷信学科类校外培训、不盲目参加培训。
一、慎选机构。请您在选择学科类培训机构时注意以下五点。一是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需查看《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二是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关于十堰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文〔2022〕8号)要求执行政府指导价(市区10人以下35元/课时,10-35人30元/课时,35人以上25元/课时;县(市)10人以下30元/课时,10-35人25元/课时,35人以上20元/课时,上浮不超过10%,普通高中学科类参照执行);三是任何校外培训机构都必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未开设银行托管账户的不能收费;四是任何培训机构收费必须与您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五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不参与违规培训行为。违规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请您坚决抵制以下违规培训行为:
(一)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衔接班”、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三)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五)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七)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切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目前某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经营者经营不善关门、卷款跑路、退费难等突出问题,请您谨慎选择双证齐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拒绝任何违规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情况,请立即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举报!对经反复提醒依然不配合,导致权益损失、经济损失的,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教育好您的孩子,保证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切实减轻课外负担,为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尽我们共同的一份力量。
附:各县市区学科类违规培训举报电话
茅箭区
电话:8686934
张湾区
电话:8619659
郧阳区
电话:7228588
丹江口市
电话:5223371
郧西县
电话:6227469
竹溪县
电话:2709972
竹山县
电话:4220170
房县
电话:3109279
经开区
电话:8319892
武当山
电话:566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