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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三管齐下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

时间:2022-06-22 10:4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播报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

确保新车下线环保达标

十堰市是“汽车城”,全市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达40余家。根据省厅的工作安排,我市自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新车生产企业环保达标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在环保信息公开、新车下线排放检测、整车道路排放检测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在我市生产的机动车生产下线环保达标。

二是限禁结合

全力推进在用老旧车淘汰

2022年6月,十堰市发布了《关于公布高排放机动车目录的通告》《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了明确,并实施有效的禁(限)行管理措施。十堰市按照“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管理方针,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从今年1月开始,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与公安两部门紧密配合,陆续开展了禁(限)行管理措施的政策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从法制层面为老旧车淘汰提供政策支撑。

三是实现环保公安数据共享

推动在用车环保达标信息化管理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是现行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主要手段,但由于生态环境部门无法掌握车辆所有信息,对车辆进行环保定期检验时,需要在系统中录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掌握的车辆信息,在某种程度上是重复劳动,效率不高,有时甚至会出现录入信息偏差或者错误,导致出现检验结果准确度低、不能真实反映车辆实际排放状况等问题。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多年探索,在湖北省率先推行了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数据联网共享工作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双重技术打底,保障信息渠道安全;关键信息“脱敏”处理,加强信息泄露防护;共享数据双向传递,检测结果电子化运用等方式,打通了环保、公安机动车数据的信息壁垒,实现了两部门信息共享。2019年至今,已实现共享信息50万条,未出现任何信息安全问题。其中每调取一条信息,车辆年检所需时间将节省3分钟,充分实现了便民利民的成效,同时,极大地提高了检测信息的准确性,为准确检测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提供了扎实的数据支撑。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