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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这些行为

时间:2022-06-21 11:5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吕鑫 赵清 通讯员 陈霞 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安全出行习惯。根据公安部、省公安交管局统一部署,十堰市公安交管局自4月起至6月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守护行动。在对电动车违法整治中,除对电动车逆行、非法加装太阳伞、超载等违法行为查处外,重点对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无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正确佩戴头盔才安全

随着天气的炎热,很多人图一时舒服,骑车上路不戴头盔或不规范佩戴头盔。6月18日,市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在车西路拦下一电动车驾驶人,该驾驶人将头盔卡在前挡风玻璃前,并未戴在头上;6月20日,在五二岗路段,一名戴了头盔的驾驶人被一大队副大队长程飞拦下,原来这名驾驶人虽然戴了头盔,并没有系上头盔安全扣。

“行动中,电动车驾驶人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各种各样,包括不扣安全扣、安全头盔反戴、安全绳系得松垮和戴非制式摩托车头盔等,遇到这样的行为我们交警会严查纠正并教育当事人。”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副大队长程飞介绍。

交警介绍,头部是人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相关数据表明,在涉电动车交通事故伤亡中,占比最高的是颅脑损伤。一般来说,不戴头盔可能有致命危险;戴而不系扣,安全打折扣;只有规范佩戴头盔,才能真正减少伤亡。因此,电动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电动车禁止上路

今年5月5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违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的通告》,明确规定,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在有效期内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本市道路行驶,未经注册登记的不能在本市上路行驶。悬挂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视为未悬挂号牌,因未经注册登记不能在本市上道路行驶。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交管局各大队民警把整治无牌电动车作为重要内容,严查电动车无牌上路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治理一起。

交警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及时办理登记上牌,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驾驶人上路行驶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上牌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是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出的要求,也是保障驾驶人出行安全的必要举措。希望全市电动车驾驶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仅驾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出行,并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