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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全覆盖

时间:2022-06-08 08:38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5月底,我市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出炉,将全市28个跨界断面纳入考核范围。

该办法涵盖10个县(市、区),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按月监测评价,按年度考核,以当年度十堰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为依据。设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考核断面,采用自动站月均值数据;未设自动监测站的考核断面,采取人工监测。

考核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至89分)、合格(60分至79分)和不合格4个等次。因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或突发水环境事件应对不力等相关情况,被国家级通报的减20分、被省级通报的减10分、被市级通报的减5分;发生重特大水环境事件的县(市、区),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跨界断面水质年度考核结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第三方考核,并作为对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任期内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恶化、水污染问题突出、发生严重水污染事件的,将依规追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对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干预、伪造数据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