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 通讯员 郑俐 报道:“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的长度不得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0.2米,应与通道同宽,旁边无脚踏处……”25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召开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推进会,对城区20余家游泳场所的经营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对照相关标准作“保姆式”规范经营培训,要求各游泳场所经营者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认真做好规范经营,确保市民游泳健身环境安全达标。张湾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茅箭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2022年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游泳场(馆)相继投入使用,为保障市民游泳健身环境卫生安全达标,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即日起开展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各游泳场所经营者应主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做到卫生设施完善,卫生管理规范,场所、人员健康资质齐全,杜绝卫生安全隐患。
6月中下旬起,全市将全面开展游泳场(馆)集中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法从严查处。
会议对游泳场(馆)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卫生法规、条例、规范进行讲解,并重点解读卫生监督检查中各游泳场所应达标的相关事项和标准。从信息公示情况、更衣室情况、淋浴室情况、强淋设施及浸脚设施、池内情况、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储存各类药剂情况以及卫生档案留存管理等8个方面,采取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进行讲解,为经营者提供了标准及实操借鉴。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求各游泳场(馆)经营者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到场(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抓牢抓实卫生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市民身体健康安全,也关系到场(馆)本身的正常经营,是场(馆)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要强化守法意识,坚持诚信经营,履行好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要对标对表,提前做好查遗补漏,确保场所环境、人员达标。经营者应常怀敬畏之心,狠抓卫生法规和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主动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举措,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场(馆)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打造市民放心安心的游泳健身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