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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办案故事 | 司法救助援老兵 纾解民忧暖民心

时间:2022-05-25 10:2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通讯员 温珉玥  

导语:作为检察机关,该如何更深更细的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呢?本期《司法救助援老兵  纾解民忧暖民心》小故事,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讲述人:十堰市竹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王敏

“谢谢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这个退伍老兵,家里遭受这么大的事情后给我帮助,让我们顺利渡过难关!让我感受到了党的温暖!”接过司法救助金的一刻,刘某元老人哽咽地说道。

这个事情还要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

“祸”从天降

2021年3月26日,刘某元妻子甘某兰在横过马路的过程中被张某应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撞倒。随后张某应驾车逃离现场,甘某兰经路人报警,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过司法鉴定中心坚定,死者甘某兰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案发后,刘某元为抢救、安葬老伴花去医药费近7万余元,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刘某元30万余元。然而,被告人张某应是一名年迈的孤寡老人,其本人仅靠低保维持生活,在赔偿8000元经济损失后,再无资产可供执行。

司法救助显温情

刑事检察部门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我们仔细审查案件后,认为刘某元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主动上门了解刘某元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家庭经济情况,刘某元系死者甘某兰的丈夫,1968年入伍,3年后复员回乡,是一位退伍老兵。现年75岁的刘某元体弱多病,常年需要照顾。老伴去世后,原本在外务工的儿媳只得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刘某元及三个孩子,家中六口人的经济来源仅靠刘某元儿子一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了解刘某元的家庭情况后,我们主动向其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刘某元提出救助申请。

公开听证传温情

在公开听证会上,我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救助依据,提出对救助申请人应予救助和救助方式的处理意见,宣传落实国家对军人、军属关心优抚的相关政策。听证员从法、理、情等方面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给予救助申请人刘某元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处理决定,认为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与关爱退役军人有效融合,彰显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

救助回访续温情

2022年1月18日下午,我与竹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蔚洲,十堰市人民监督员李彬等一行来到位于中峰镇寺沟村的刘某元家中,为其送去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鼓励老人早日走出悲痛,开启新生活。

该案虽然已经办结,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起步。我院积极构建多元的救助模式,联合竹溪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到民政、人社、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实地研究解决刘某元享受优抚政策的问题,同时就设立关爱退役军人基金等机制性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经过我院的协调建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也决定对刘某元给予连续3年每年5000元的经济救助。

近日,我再次到刘某元家中,看望其身体和家庭生活情况,了解他的生活近况,尽己所能的抚慰其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在心理上提供支撑,在生活上给予帮助,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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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强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