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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十堰 | 全省首起!十堰一企业法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时间:2022-04-22 11:49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韩玉砚 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孟军林 报道:近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销售假冒汽车配件,非法获利约2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孙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据悉,这是我省查办的首起司法判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

今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十堰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未经授权或许可,购进假冒汽车发动机配件予以销售牟利,非法经营数额175万元,非法获利约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4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将当事人孙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最大限度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这是自去年9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我省查办的首起司法判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将为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