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张贞林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及老龄化趋势的发展,如何分配老人身后的财产,成为很多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老人担心身后因财产继承问题引起家庭纷争,越来越多的老人立遗嘱表示对抗未来的变数。日前,最高法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依法保护各类遗嘱形式,切实尊重老年人立遗嘱时的真实意愿,保障老年人遗产处分权。
典型案例
“我的遗产我决定”
王老爷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工作,但他认为王某偏心小儿子,对王老爷子和老伴不尽赡养义务,反而经常向二位老人索要财产,甚至私自处分其财产。如今王老爷子和老伴都70多岁了,打算立遗嘱将全部财产遗留给小儿子,取消大儿子的继承权。
这样做是否可行?湖北豪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军说,王老爷子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为了保护财产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财产所有人生前完全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表明自己死后愿意将财产给谁或者不给谁,也可以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个人。但是在立遗嘱时,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定份额的遗产。王老爷子的大儿子已独立生活,却不尽赡养之责,因此立遗嘱不将遗产分给他是法律允许的。
记者调查
为避免家庭纠纷,办遗嘱公证的老人增多
一份遗嘱,承载了房产、亲情、生死,隐藏着对子女的不舍、对晚年尊严生活的要求、甚至有对不孝后代的惩罚。近些年来,随着财产自主权意识的觉醒,对待死亡观念的变化,老人立遗嘱的意识越来越强。
近日,记者从市公证处获悉,生前留下公证遗嘱正为越来越多的老人所接受,这样的群体占到老人办理各种公证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是因为,近年来,子女间因为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通过遗嘱事先安排好财产的分配已成为老人立遗嘱的主要原因。此外,立遗嘱人也将继承人对自己晚年的照顾作为设立遗嘱的重要目的之一。
“老人们选择立遗嘱,特别是多子女家庭的,主要是为防止纠纷。因为一套房子现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在亲情和利益的考验中,人们可能会做出意想不到的选择。老人其实最怕后人不和睦,所以想留个交待,立个遗嘱。”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80%左右的遗嘱确立的目的都是为了避免老人去世后家人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20%左右的遗嘱则是因为婚姻状况,需要对身后的财产做出明确的交代。
法律专家
立遗嘱有讲究表达真实心愿
“确立遗嘱其实是一个让老人能够表达心愿的机会,然而,现实生活难免存在违背老人真实意愿的遗嘱,或者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这些都是无效的。”张大军说,日前,最高法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依法保护各类遗嘱形式,切实尊重老年人立遗嘱时的真实意愿,保障老年人遗产处分权,这为保护老年人权益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张大军介绍,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立遗嘱,哪些内容必须要写,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张大军提醒,立遗嘱时,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要注明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同时,写明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最后,要有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从另一方面来说,遗嘱也不是万能的。当事人适不适合立遗嘱,立什么样的遗嘱,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达成愿望,都需要根据不同个案解决。”张大军建议,老人要想妥善安排身后事,不妨多问问公证处或者律师,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他们的经验,运用法律的手段,给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