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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一男子 三年间“三次醉驾”三次被查

时间:2022-04-01 12:0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通讯员李茂康 程良亮报道: “醉驾十分危险,危害非常巨大,然而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的酒驾醉驾。”3月31日晚,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连夜侦办了一起涉嫌三次醉酒驾车的危险驾驶案。

经查,2022年3月31日21时许,洪某林(男,现年55岁,郧西县城关镇上北隅村6组五谷梁117号人)在未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鄂CDF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富康大道自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富康大道与郧西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处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侧倒在地的过程中与同向前方正在等红绿灯的朱苗苗驾驶的十堰208350号电动车自行车碰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呼气测试,朱苗苗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零;洪某林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将朱苗苗、洪某林二人带至郧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经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程良亮等人调查发现,此前洪某林已有两次醉酒后驾驶前科,一次是2020年9月13日晚,在郧西县城小河夜市路段因醉酒驾驶(其血样中检验含量为119.42mg/100ml),被郧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另一次是2021年12月24日晚,在郧西县城留春园红绿灯路口路段因醉酒后驾驶(其血样中检验含量为153.26mg/100ml),被郧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据驾驶员洪某林陈述:“本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醉驾,每次自己都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该路口不会有交警检查,就醉酒后驾车了。”据悉,目前驾驶员洪某林已被刑事拘留,由于有多次醉驾前科,法院将会从重处罚。

为全面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找堵防”行动,郧西交警大队严查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形成高压严管严查严惩态势,切实遏制春季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减量控大”目标。

( 责任编辑:郑丰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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