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吴忠斌 报道:3月17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8名,共涉及14家市直事业单位、21个岗位。
据了解,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通过《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联系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时应将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发用人单位邮箱:《十堰市2022年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集中招聘的报考人员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薪酬待遇方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在人才津贴方面,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最高5万元/人/年(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
在住房保障方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4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承租的住房;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80%购买承租的住房。
在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方面,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配偶随迁安置,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优先办理。
咨询电话:0719-8116397、0719-8652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