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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十堰市杰出人才奖”评选表扬启动

时间:2021-12-23 15:15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罗毅 报道: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各类杰出人才的激励表扬力度,更好地激发广大人才的爱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我市已启动“十堰市杰出人才奖”评选表扬活动。

据悉,“十堰市杰出人才奖”是十堰最高人才荣誉奖项,表扬10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奖,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本次评选表扬活动的推荐范围为:在十堰全职工作,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均可参加评选。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其他领域市管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从严把握。

人选条件为:参评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十堰,遵纪守法,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业内享有斐然声誉。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良好科技素养,在科学技术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有独创性贡献,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成果,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领军人才。

具有广阔胸怀和强烈奉献精神,在思想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有业内公认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名家大师。

具有鲜明创新精神、出众创造才能、卓越管理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企业,引领企业走在国内、全省同行业发展前列,其产品在国内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为全市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作出重大贡献;或开创新型管理模式,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具有精湛专业技能、突出创造能力、专一坚韧品格和独特绝技绝活,在工艺革新、技术创新、流程改革、产品发明及技术传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其他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十堰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可优先推荐。

根据活动安排,12月13日至12月26日为组织推荐阶段,2022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为资格复审阶段,2022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开展集中评审,2022年1月16日至1月24日进行组织审定,按程序对有效候选人名单上会审议,确定10名拟入选人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十堰市杰出人才奖”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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