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何利 通讯员 王子薇 报道:“非常感谢市总工会和张湾法院,要不是你们从中间协调,我们的工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正在收条上签字的农民工黄师傅感激地说。近日,在市总工会和张湾法院的帮助下,11名农民工在张湾区人民法院花果法庭领到拖欠3年之久的102000余元拖欠工资。
据悉,2018年2月,黄师傅等11名农民工在被告朱某的召集下在十堰城区一处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朱某并没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黄师傅等人多次向朱某索要劳务工资未果,遂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将朱某诉至法院。2021年6月22日,张湾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朱某支付原告11名农民工工资共102000余元;江苏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开庭结案后,朱某仍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劳务工资,后刘涛法官多次做调解工作,向被告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江苏某企业终于妥协自愿协商处理,在另一被告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主动出钱支付给11位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