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巩固酒驾醉驾整治成果,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现对全市2021年第三批“零酒驾”创建单位公示如下:
一、“零酒驾”单位
十堰市文锦学校
张湾区阳光小学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客运第五分公司
十堰亨运集团竹山县出租车公司
二、“零酒驾”乡村
郧阳区城关镇红桥村
郧西县关防乡沙沟村
竹溪县蒋家堰镇蔓荆沟村
房县白鹤镇东浪村
三、“零酒驾”社区、街道
茅箭区郑家沟社区
“零酒驾”,不止是目标和承诺,是实践与行动。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打造平安十堰贡献力量。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关注、监督并参与创建活动,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