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彭悠 实习生 贾寅鑫 报道:经过警方侦查,十堰金水桥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目前,该案件已进入侦查期。27日,茅箭公安分局发布通告,请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的集资参与人(出借人),从本月27日起两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10月20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依法对十堰金水桥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查清案件事实,请与十堰金水桥担保有限公司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的集资参与人(出借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及收益的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协议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账单、借款借据复印件等资料,就近前往郧阳区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第一责任区中队或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逾期未报案者将视为主动放弃权利,责任自负,望集资参与人(出借人)相互转告周知。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出借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
报案联系人:郧阳区公安分局联系人:王警官 19566770778;茅箭区公安分局联系人:郑警官 19566778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