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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奔驰车国庆假期偷偷上路 十堰警法联动精准查扣

时间:2021-10-11 07:37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杨丽丽  实习生 贾寅鑫 报道:老赖欠账不还,驾驶豪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拦下。“我也没有没违法,为什么要拦车?”惊诧之时,交警告诉他,“我们是配合法院执行!”听到这句话后,这名司机低下了头。7日,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在顾家岗将一辆奔驰车查获,并移交至茅箭区人民法院。

10月7日下午,一大队五二岗稽查布控显示,一辆法院查封车辆将通过武当路五二岗路段。民警接到指令后,决定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几分钟后,这辆黑色奔驰车在行至十字路口一大队岗亭时被交警拦下。

“我也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拦车?”司机蒋某将车辆靠边停好后,疑惑不解予以争辩。

“对不起,我们是配合法院执行。”在听完民警的这句话后,蒋某低头不语了,表示愿意下车配合调查。

随后,民警随即与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茅箭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反馈后,立即赶到现场。当时,考虑到被执行人蒋某车内还有孩子,所以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在说明情况后,身着便衣对被执行人的妻子进行耐心地劝导,让她先带小孩回家,并给予时间,让其收拾车内物品,然后才履行扣车手续。 

据了解,蒋某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在出售房屋给申请人毛某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交房,也未给申请人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导致毛某利益受损,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蒋某仍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因而毛某向茅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茅箭区法院了解到该公司同类案件起诉不止这一起,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决定依法查封该公司名下的一辆奔驰车辆,在公司法人未配合提交车辆的情况下,法院向交警部门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该车辆一旦上路,就立即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据悉,该扣押车辆将依法进行挂网拍卖,所拍钱财将全部用于抵扣该公司应支付的执行款。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