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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第4天偷车 街头变卖露马脚,又进去了

时间:2021-09-24 10:0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卢雨薇 报道:男子路遇有人卖二手电动自行车,却不敢出示身份证件,于是巧妙地将对方带到了派出所。民警一查,果然是一起盗窃案。

近日,茅箭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接到韩女士报警称,她前一天晚上在五堰深圳街做兼职,等下班回家时发现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被偷了。就在民警正要开展侦查工作时,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一名男子一边喊着警察一边拉着另一名男子,民警将两人一起带回了派出所。

经了解,喊警察的男子姓吴。据吴先生讲述,他是做旧家电回收生意的,当天他送孙子上学,走到六堰铁匠湾附近时,一名男子问他收不收电动自行车。吴先生同意后,男子将他带到了偏僻处。检查完车况后,吴先生按照流程想看一下男子的身份证,该男子却支支吾吾,说身份证没带在身上,吴先生坚持让他回去取。于是,该男子将吴先生带到了位于谢家小学附近的一处民房,但迟迟不肯进房间。吴先生此时心中有了答案:此车一定来路不正!

吴先生想到自己家就住在朝阳路派出所附近,于是告诉男子,不看身份证也可以,但是需要到自己家中做个登记。就这样,该男子被吴先生带到了派出所。眼见自己“被骗”,该男子拔腿就跑,吴先生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衣服,并大声呼喊警察。

经过调查,该男子所偷的车正是韩女士的。民警在审讯中得知,该男子姓耿,于2018年12月因盗窃罪被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作案当天是他出狱的第4天。据耿某交代,他刚刚出狱,没有稳定住处又身无分文,在深圳街溜达时,无意中发现韩女士停在路边的电动车竟然没有拔钥匙,于是趁人不备将电动车骑走,准备卖掉换钱。

目前,耿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责任编辑:刘箫君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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