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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特区:巡回法庭公开审理3起非法捕捞案

时间:2021-09-14 17:27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吕超 通讯员 徐刚 周易 报道:为进一步扩大庭审的警示教育效果,提高群众对“禁捕退捕”工作的知晓率及参与度,9月14日上午,武当山特区普法办联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武当山文化广场举行生态保护巡回审判暨法治宣传活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以巡回庭审的方式,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7月30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兄弟多次来到武当山井沟村1组大寨沟水域使用“灯光网”捕鱼后出售。2019年7月30日,陈某甲兄弟在捕鱼时被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当场查获。2019年7月28日,被告人程某丙在井沟村1组“寨沟”水域架设装有电线、电灯、3厘米网眼的渔网,并在附近岸边设置绞盘,以此升降该网捕鱼。2019年7月30日凌晨,程某丙在现场查看捕鱼情况时,被特区渔政站工作人员现场查获。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30日,被告人程某丁多次在武当山井沟村1组“红藤架”水域使用“灯光网”捕鱼。2019年7月30日凌晨,程某丁再次捕鱼后被渔政部门工作人员查获。经武当山特区渔政管理站认定,3起案件的4名被告人所捕捞水域,均为丹江口库区武当山水域王家河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使用的工具为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

法院认为,上述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参加旁听的市民谢女士表示,3起案件均发生在武当山辖区水域,4名被告人也都是辖区村民。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例警示非法捕捞危害,不仅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同时也对广大群众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法宣传教育,非常有意义。今后将引以为戒,遵纪守法,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爱护生态环境。

( 责任编辑:徐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