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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人赖在他人家中不走 法院:非法侵入住宅,判刑

时间:2021-09-07 11:01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何利 报道:带着人住进他人家中且赖着不走,男子被判定犯非法入侵住宅罪。日前,张湾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审判结果,32岁男子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3年8月,家住我市城区的张某因债务纠纷,迫于压力将其位于张湾区的住宅钥匙及门禁卡交给了债主伍某。后伍某又将钥匙和门禁卡交给了陆某,几天后,陆某带着王某堂而皇之地住进了张某的家中。陆某、王某二人的行为对张某及妻子的正常生活、居住安宁造成了严重影响。

之后张某夫妇表示强烈不满,多次要求陆某二人离开但却遭到了陆某的拒绝。张某夫妇因不堪忍受骚扰、纠缠,趁陆某二人出门后更换了门锁并离家出走。到2018年9月,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介入对此事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3月14日对陆某实施刑事拘留。

在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案件被移交至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院对陆某提起公诉,指控其犯非法入侵住宅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日前,张湾区法院公布此案判决结果。陆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责任编辑:徐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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